關于2020年第二季度環評文件復核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第 一批)的函
作者:無錫新視野環保有限公司閱讀:99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單位和人員:
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強化環評文件編制事中事后監管和審批業務指導,我部組織開展了2020年第二季度環評文件常態化復核工作。現將復核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意見(第 一批)函告如下。
經復核發現,13份環評文件存在問題,其中12份存在編制質量問題,2份存在編制規范性問題。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二條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失信行為記分辦法(試行)》第七條、第九條、第二十條相關規定,對12家建設單位、8家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和10名編制人員予以通報批評,對9家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和10名編制人員予以失信記分,對12個審批部門予以通報。相關單位、部門和人員對處理意見有異議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具體問題及處理意見等情況詳見附件。
上述環評文件審批部門應進一步提高審批工作質量,加強對環評文件編制的監督指導,并針對復核發現的質量問題,督促建設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設項目產生不良環境影響。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0年11月6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