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評價
通常,環境風險評價是針對建設項目在建設和運行期間發生的可預測突發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為破壞及自然災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質泄漏,或突發事件產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質,所造成的對人身安全與環境的影響和損害所進行得風險評估,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應急與減緩措施,以使建設項目事故率、損失和環境影響達到可接受水平。
環境風險評價(ERA),國外始于上世紀70年代初,國內萌動于上世紀80年代中期。1986年,環境科學學者賀錫泉,在《中國環境科學》發表論文“試議環境影響風險評價” ,倡導環境風險評價,開國內環境科學及環評界先河,為環境風險評價打下基石。
環境風險評價的目的是分析和預測建設項目存在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建設項目建設和運行期間可能發生的突發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為破壞及自然災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質泄漏造成的人身安全與環境影n向和損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應急與減緩措施,以使建設項目事故率、損失和環境影響達到可接受水平。
風險識別的范圍和類型
風險識別的范圍:包括生產設施風險識別和生產過程所涉及的物質風險識別。生產設施風險識別范圍:主要生產裝置、貯運系統、公用工程系統、工程環保設施及輔助生產設施等。
物質風險識別范圍:主要原材料及輔助材料、燃料、中間產品、產品以及生產過程排放的“三廢”污染物等。
風險類型:根據有毒有害物質放散起因,分為火災、爆炸和泄漏三種類型。
(1)資料收集和預備(建設項目工程資料:可行性研究、工程設計資料、建設項目安全評價資料、安全治理體制及事故應急預案資料;環境資料:利用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有關廠址周邊環境和區域環境資料,重點收集人口分布資料;事故資料:國內外同行業事故統計分析及典型事故案例資料。);
(2)物質危險性識別(對項目所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進行危險性識別和綜合評價,篩選環境風險評價因子);
(3)生產過程潛在危險性識別(根據建設項目的生產特征,結合物質危險性識別,對項目功能系統劃分功能單元,按附錄A.1確定潛在的危險單元及重大危險源。)
環境風險評價(ERA),國外始于上世紀70年代初,國內萌動于上世紀80年代中期。1986年,環境科學學者賀錫泉,在《中國環境科學》發表論文“試議環境影響風險評價” ,倡導環境風險評價,開國內環境科學及環評界先河,為環境風險評價打下基石。
環境風險評價的目的是分析和預測建設項目存在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建設項目建設和運行期間可能發生的突發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為破壞及自然災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質泄漏造成的人身安全與環境影n向和損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應急與減緩措施,以使建設項目事故率、損失和環境影響達到可接受水平。
風險識別的范圍和類型
風險識別的范圍:包括生產設施風險識別和生產過程所涉及的物質風險識別。生產設施風險識別范圍:主要生產裝置、貯運系統、公用工程系統、工程環保設施及輔助生產設施等。
物質風險識別范圍:主要原材料及輔助材料、燃料、中間產品、產品以及生產過程排放的“三廢”污染物等。
風險類型:根據有毒有害物質放散起因,分為火災、爆炸和泄漏三種類型。
(1)資料收集和預備(建設項目工程資料:可行性研究、工程設計資料、建設項目安全評價資料、安全治理體制及事故應急預案資料;環境資料:利用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有關廠址周邊環境和區域環境資料,重點收集人口分布資料;事故資料:國內外同行業事故統計分析及典型事故案例資料。);
(2)物質危險性識別(對項目所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進行危險性識別和綜合評價,篩選環境風險評價因子);
(3)生產過程潛在危險性識別(根據建設項目的生產特征,結合物質危險性識別,對項目功能系統劃分功能單元,按附錄A.1確定潛在的危險單元及重大危險源。)